我公司是一家从事记账公司代理(办理)一体的综合型公司。主要涉及:工商,财税,知识产权等,为企业提供一系列服务。公司一直推行:同质量、低价格、同价格、高质量的经营理念,赢得了广大用户的普遍赞誉和支持。经过7年努力,本公司在天津天津市已经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建立了完善的营销服务网络与服务体系,公司现拥有雄厚的资金实力和售前、售中、售后的技术服务力量。公司始终以“诚信、奋斗、拼搏”的原则作为发展宗旨,以“顾客始终满意”为目标与您携手共进。

当前记账公司的业务范围:

天津 塘沽 宁河 南开 西青

注册公司的代理步骤

注册公司的代理步骤

1、准备名字,工商核名。正常24小时内名称结果出来。

2、工商网报记账公司,申请注册地址。根据以上的上海注册公司材料做公司具体网报,正常是在7个工作日左右。

3、签设立资料,身份核实。根据网报信息进行签字确认,对公司全体成员的身份真实性审核。(身份审核部分区域需要本人到场,部分区域可通过代理商代为核实)

4、工商下发营业执照,备案。

5、银行:带上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公章、以及法人原件。只要在上海任意银行即可


集团公司注册的流程是什么样的呢

集团公司注册的流程是什么样的呢

(一)受理

申请登记的企业集团的企业提交的上述文件、证件和填报的登记注册书齐备后,登记主管机关方可受理,否则,不予受理。

(二)审查

登记主管机关受理企业集团企业的申请登记后,应审查企业提交的文件、证件和填报的登记注册书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并核实有关登记事项和开办条件。

(三)核准

登记主管机关经过审查和核实后,根据《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及其施行细则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以及《国家试点企业集团登记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等的规定,做出核准登记或者不予核准登记的决定,并及时通知申请登记的企业集团的企业。

(四)发照

对核准登记的申请单位,登记主管机关应分别颁发有关证照,并及时通知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领取证照,办理法定代表人签字备案手续。

(五)公告

对核准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由登记主管机关发布公告,企业集团自企业的开业登记或变更登记核准之日起即告成立。登记主管机关发布企业集团成立的公告中,应载明该企业集团的名称(包括简称、外文名称及缩写)、企业名称和成员企业、成员单位名称。

新公司四大注意事项,你知道吗?

新公司四大注意事项

1、企业需要缴纳哪些税?

而从交税的项目而言,大体要分为三项:所得税(包括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流转税(包括营业税、增值税等)、和一些其他税种(包括消费税、资源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车船税等)。以上税负是需要缴纳的。一笔业务都没有,就不用计算了。但是如果有业务,但没有准确,税务局可能会按照核定纳税的方法要求缴纳所得税。

2、零收入企业需要缴纳哪些税?

虽然以上的所得税流转税等没有实际收入不需要缴纳,但是有些其他的费用还是需要缴纳的。比如年检费、年审费。实际没有收入就要进行零申报,就是说流程还是需要走的。

3、注意事项

主要注意的一点是,注册公司成功,拿到营业执照后的一个月内就要进行税务报到。每个月进行纳税申报。如果没有收入就需要进行零申报。零收入零申报。

4、一直零申报可以吗?

如果连续三个月一直零申报,会被列入异常申报,从而可能会成为国税系统的重点关注对象。所以时间久了还是要有些收入走账的好。

银行基本户和一般账户的区别

注册公司开公司基本户所需资料

1、营业执照正副本;

2、公章、财务章、法定代表人;

3、新设立纳税人须知;

4、法定代表人原件;

5、所有股东复印件;

6、公司住址的租赁合同等场地证明文件;

7、其他要求的相关资料。

银行基本户和一般账户的区别

1、一个公司只能设立一个基本账户,不管是在哪家银行;但一般账户可以有多个,可以在不同的银行开。

2、一般账户是在基本账户的基础上才能设立,没有基本账户就不能设立一般账户。

3、基本账户可以、转账等全部结算业务,一般账户只能转账,不能。

公司注册的材料有哪些

公司注册的材料

1、《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由公定代表人签署;

2、《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由董事会签署;

3、由发起人亲自签署的或由会议的主持人与出席会议的董事亲自签字的股东大会或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募集设立的提交)相当于股东会决议(设立);

4、全体发起人签署或者全体董事签字的公司章程;

5、自然人件复印件;

6、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件复印件;

7、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及件复印件;

8、住所使用证明;

9、《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公司股权转让期间的注意事项

一般来说,有关于公司股权转让期间的注意事项,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1、弄清楚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签约主体。在公司股权转让中,出让股权的主体应当是公司股东,受让方可以是原公司股东,也可以是股东外的第三人。

2、提前征求股东会或其他股东的决议或意见。股东在对外转让股权前要征求其他股东意见,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放弃优先购买权时,才能向股东外第三人转让。

3、要对前置审批程序予以关注。由于一些股权转让合同会涉及到主管部门的批准(如国有股权或外资企业股权转让等) ,此时需要转让方提供已经走完的审批流程文件,否则即便签订合同也无法实际履行。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