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主要服务(代理):工商,财税,知识产权,是财务公司企业。“以质量求生存,以信誉求发展”是我公司的一贯宗旨。以用户为上帝,竭诚为客户服务是我们的职责和愿望。提供完善的质量,完善的信誉,完善的售后服务,满足客户的需求是我们的义务。 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本公司热情好客全体员工,热诚欢迎各界朋友光临本公司考察与指导建立业务合作关系,并与我们携手并进拓展工贸,共创美好的明天。
公司注册后名称变更需要注意的事项
企业法人必须使用独立的企业名称,不得在企业名称中包含另一个法人名称,包括不得包含另一个企业法人名称。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明确规定,企业名称有得含有国际组织名称;国家(地区)名称;、名称;、机关、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名称;番号或代号。 企业法人是依法设立,以营利为目的,以自己名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经济组织财务公司。独立承担民事现任企业法人本质的特征。而企业 法人的名称权是企业法人人身权的重要组成,是企业法人享有其它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的前提和基础。如果企业法人的名称包含其他企业法人或其他法人组织的名称,则容易引起社会公众对企业法人行为责任的误认,引发经济纠纷或在经济纠纷中混淆权利、义务主体,使问题复杂化。特别是企业名称冠以政机关名称的问题。由于我国的经济体制经历了一个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的过程,在计划 经济体制下企业由设立,企业的方方面面亦被标注了浓重的行政色彩,很多企事业的名称也冠以了种行政机关的名称。随著改革的深入,政个分开成为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中央、多次强调政分开、政个分开的要求,特别是1993年10月,明确提出了的机关、人大机关、审判机磁、检察机关和机关中的等一一个部门不得兴办经济实体,其他部门组建经济实体必须同时在职能、财务、人员、名称四个方面与机关脱钩。因此,企业名称不得冠以各级政机关的名称,企业现使用名称中冠以了政机关名称的,应予纠正。 外商投资企业的名称,不得使用国家(地区)名称,国家与国家(地区)、国家(地区)与行政区划联名及其简称作商号。外商投资企业名称中不得使用外国国家(地区)名称(含习惯性称谓)与中国(含习惯称谓"中"或"华")联名作名作字号,如"中日友好饭店"。
首先你在电脑上打开你所在城市的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找到企业办事入口。注册一个账号,然后就可以开始步,企业核名。你只要把想好的名字填进去,就可以实时看到这个名字可不可以注册,不需要提前准备很多名字,你看到不能注册,再去想新的名字也来得及。
同时啊,要选择经营范围,经营范围有很多选项,你就按照你实际情况选,如果实在不知道怎么选,你可以抄同行的作业。还要准备注册地址,省钱的方法就是用自己的家庭地址来注册。现在大部分城市、部分行业是可以用家庭地址直接注册的,不需要经过整栋楼或者居委会的同意。如果你不确定当地政策,可以直接打工商的电话咨询。地址是需要房产证复印件的,如果是租的,要提供租赁合同,如果房子是自己的,提供房产证。有了这些东西就可以核名成功了。
担任因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对该企业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管理人员。
担任因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对该企业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不注销,公司不会自动注销,公司的债权人有可能越过公司而向负有义务的股东追索债权。
所以,公司吊销的话是不会自动注销公司的,如果一直不去注销公司的话,那么就一直是黑名单。
一般来说,注册广告公司,可以选择的经营范围有:
1.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各类广告,展览展示服务,投资管理咨询,礼仪服务,公关活动策划,电脑图文设计制作,企业形象策划,商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等等。
2.日用百货、电子产品、床上用品、化妆品,玩具,工艺品,食品等产品的销售;信息技术领域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等等。广告公司的经营范围要求广告公司经营范围已放宽很多,除了可以经营广告相关的业务外,还可以从事会务礼仪、企业管理咨询等咨询服务类业务,也可以经营工艺礼品、电子产品等产品销售。广告公司的经营范围项目广告代理、广告发布、广告制作、媒体运营、庆典礼仪、平面设计制作(广告设计制作、标志设计制作、包装设计制作、售制作、平面设计制作、VI设计制作、名片设计制作、宣传册设计制作、图文设计制作、宣传单设计制作、折页设计制作,请柬设计制作,海报设计制作,贺卡设计制作,插画设计制作,包装设计制作,提袋设计制作,展览展示制作,展示设计制作,灯箱设计制作,展架设计制作,展柜设计制作,雕刻刻绘制作,家装设计制作),各类媒体投放(户外擎天柱、路边广告灯箱、网络媒体的发布及设计),电子产品等。
如果是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的比例,应当遵守如下规定:
1.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投资总额在300万美元以下(含300万美元)的,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7/10。
2.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投资总额在 300 万美元以上至 1000 万美元(含1000万美元)的 ,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1/2 ,其中投资总额在420万美元以下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210万美元。
3.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投资总额在 1000万美元以上至 3000万美元(含3000万美元)的,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2/5,其中投资总额在1250万美元以下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0万美元。
4.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投资总额在3000万美元以上的,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1/3,其中投资总额在3600万美元以上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200万美元。